五项管理体现了对未成年的政府保护。

五项管理是由教育局决定的,教育局属于国家机关,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政府保护,不属于学校的范畴。

五项管理包括:

1、开展手机管理;

2、睡眠管理;

3、课外读物;

4、作业管理;

5、体质健康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