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宪法等相关法律来看,享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年龄限制的十八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含义如下:
1、选举权是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2、被选举权是公民被选任为国家代表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常由一国宪法、法律规定并受到保护。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宪法所拥有的政治权利,不允许被随意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