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一般情况下,子女不可以要求参与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才有权利分割。但是父母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将部分共同财产赠送给孩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是否能分到,需视情况而定:

一、一般有情况下,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子女不可以要求参与分配。离婚的时候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才有权利分割。

二、但是,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将共同财产以协议方式赠给孩子,比如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过户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因为离婚将共同财产协议约定给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应视为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与行为,与单纯的赠与行为性质并不相同,如果夫妻的附条件赠与不满足撤销条件,就不能撤销。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方式分割: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