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年审去当地车管所办理。
1、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机动车第一个有效期是6年,6年内无记12分记录的,换发10年有效期驾照,10年内无记12分记录的,换发长期有效的证件;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其它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驾驶证年审的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2、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申请人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
4、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
驾驶证审核流程有:
1、准备好审核所需要的材料,比如原驾驶证、身份证、身体证明;
2、提前九十天向当地的车管所申请;
3、车管所依法进行身份审验,符合条件的,换发新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