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变道压实线,属于违反禁止标新,罚款200元,一次记1分。

车辆在红绿灯路口随意变道、压实线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被“电子警察”抓拍可处200元罚款记1分。

车辆如果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比如本来应该在左转车道上左转,却突然选择直行的,也要罚款100元记1分。

如果司机不留意路面上的交通标线,车辆随意跨越黄实线逆行的,可罚款200元并记3分。

如果当事人对上述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的,可于作出处罚之日起60日(含非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行政复议,其中现场处罚为《处罚决定书》开具之日起计算;非现场处罚即需“打单”的违法,从接受处罚(打单)之日起计算。

关于变道压实线:

单、双黄实线都属于禁止标线,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都属于违法。

禁止标线包括地上的黄实线(路中间分隔带禁止越过)和黄色大叉(代表禁止停车),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比如实线变道、不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禁止左转弯的左转弯等驾驶行为,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禁止标线主要内容:

1、单、双黄实线都属于禁止标线,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都属于违法。

2、交叉路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同样属于上述条款的内容。

3、违法临时或长期停车。

4、不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禁止左转弯的,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