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上公户需要的手续有:

1、办理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代办人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合格证。

4、机动车过户发票。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新车入户上牌流程有:

1. 车主选好车型并支付购车款后,经销商(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会为车主提供厂家的汽车质量合格证和有效期为三天的车辆运动证,并开具购车发票。开具汽车发票时,车主需要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

2. 购车发票报税复印件及汽车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车辆需携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到车辆购置税综合办公室购买车辆购置附加费;

3. 车主在办理完车辆购置附加税后,可持相应的车辆购置附加税办理手续、车辆购置发票登记复印件、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到车管所交付资料,经审核后挂牌;

4. 到达车管所后,先领取新车登记表(公车需加盖公章),在上面准确填写车主和车辆相关信息(有专人指导),然后排队提交;

5. 对车辆进行外部检查,检查发动机号、车架号、车型等;

6. 验车结束后,到共保大厅办理车辆相关保险(交强险等商业险);

7. 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到登记大厅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8. 车主支付相关费用后,就可以开始在电脑上随机选择自己的车牌号了。选择车牌号后,就可以安装车牌了;

9. 安装好新的车牌,必须对新车进行拍照存档;

10. 打印玻璃防盗号,拿到尾气排放合格证;

11. 在车管所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领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产权证);

12. 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完税证明、车辆登记证明到车辆购置税办证处领取购置税簿;

13. 车主凭购车发票登记复印件、车辆行驶证、附加税簿、车辆登记证到收费处登记,缴纳通行费。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