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假货可以要求几倍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买到的假货属于一般物品的,可以获得三倍赔偿;

2、如果买到的假货属于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治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要求赔偿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

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4、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可以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证据如下:

1、检验报告,鉴定报告分为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商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

2、上级工商部门的检查通知;

3、现场检测报告。

总之,买了假货可以要求商家退款并要求赔偿。消费者需要保留有效的证据、和商家协商,必要时进行投诉,其中检验报告、工商部门的检查通知、检测报告等可以成为认定假货的证据。

出售伪劣商品的情况有: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变质的;

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买到假货的维权方式有:

1、申请退货退款。当经营者提供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换货,由经营者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建议消费者要主动参与消费监督,对于部分经营者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等热线电话,积极举报、投诉,加强消费维权。

3、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4、向公安机关举报。根据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构成犯罪。当然买到假冒、伪劣、“三无”防护用品,销售者还可能涉及诈骗等刑事犯罪,故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待查实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