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丧葬费补贴标准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
3、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
4、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