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和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原则上是可以的。
但个体商户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也没有在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资格。因此,即便在协议上盖章,但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及就业手续都无法直接办理。
三方协议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般说的《就业协议》也是它,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就业的时候才需要签。三方协议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已签署就业协议但并未报到的,可和公司协商解约,明确到时候能够重新进行派遣即可,所以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并不造成影响。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区别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时间不同:
三方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
劳动合同: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2、主体不同:
三方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
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3、内容不同:
三方协议: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4、目的不同:
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
三方协议: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典》等。
劳动合同: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签三方协议要注意六个方面:
1、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3、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4、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5、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
6、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
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