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不是必须一个月之内。

一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最好在一个月以内上户口,尤其是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很多的地方都要求出具不在另外一方上户的证明)。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新生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在出生一个月后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具有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

上户口需要的资料

1.新妈妈的户口卡,如果母亲处于已婚状态但户口卡上还未登记的话,还需携带本人的结婚证

2.由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3.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4.如果宝宝不是在父母的所属地出生的话,父母需要到宝妈的所属单位或者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去开证明,在办理上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将其提供给派出所的民警。

5.需要告知上户机构宝爸的籍贯并附上证明。

上户口的流程

1、复印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各一份。

2、写一份申请书,(如果你们两个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小孩的户口入到谁的名下就由谁写申请书),再开一张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证明(小孩的户口入到谁的名下就由谁的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开证明)。

3、到夫妻任何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表,(如果孩子现在的年龄2岁一下要填写出生申报审批表,2岁以上填写户口补录表)。

4、把填完整的表和上面复印好的复印件以及小孩的出生证明(下面有“户口登记机关保存”字样的小条)订在一起,找辖区民警签字。

5、把签完字的材料交到户籍室。户口登记办法没有规定非要出计生证,如果非要不可的话就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