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失败后,一般要三十二至四十二天左右才会开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调解必须是在当事方自愿的情形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