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买摩托车可以在外地上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的相关规定,当机动车的所有人首次申领车子的车牌和行驶证时,可以到自己住址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摩托车异地上牌的具体流程:

1、摩托车所有人首先应给车子买好车险,然后缴纳车船税。车主可直接去保险公司办理,等办完相关手续拿到保险单即可。

2、准备好摩托车上牌需要的材料,比如购买车子的交易发票、摩托车的合格证、保险单、缴纳车船税的发票等等。

3、带好上述材料到车管所,然后将材料交给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审验相关的材料。

4、等材料审验通过后,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审验摩托车,对其发动机号和拓架号进行拍照和留存信息,最后需要摩托车的所有人签字确认。

5、等车主签完字,可以到指定窗口为摩托车选择车牌号,选完只需等待车牌的发放即可。

新车上牌需提交的证明,具体证明有:

1、购车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车发票(发票上购车人的姓名应与提供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3、车辆购置附加税及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原始凭证;

4、新购摩托车的合格证原件及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件;

5、将新购摩托车骑至交警大队院内接受照相和查验。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