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证补办不需要本人。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补办车辆登记证书需要的材料有:

1、机动车车主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当场办理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3、机动车车牌证的申请表。

汽车登记证丢了补办的方法如下:

1、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

2、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开始查验车辆;

3、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4、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5、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6、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7、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