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建统筹算职工医保。
单建统筹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国有、城镇大集体企业,符合特困企业弊昌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单建统筹是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作为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医保经办机构不为租源扒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医疗账户。
单建统筹医保报销的方法如下:
1、医保卡报销。参保人在医保指定的诊所或医院进行就诊,不能在非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部分,甲类药品报销80%,乙类药品报销60%;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部分,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2、在普通门诊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40%。甲类及将级支付标准的诊疗项目统筹基金支付80%;乙类支付标准的诊疗项目统筹基金支付60%。
3、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自费按规定标准的30%支付,急诊抢救终结后,按照“现场申请、先缴费、后结算”的原则,5个工作日内按照统筹地区医保中心制定的结算办法办理结算。 参保居民因急诊在非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自费按规定标准的20%支付,余下部分降低50%,及时结算。
单建统筹医保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十二条,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应当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