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每个月要申报的税种有:

1、增值税:对于个体户而言,如果其经营范围涉及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或提供,那么就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此税是作为增值税的附加税费,根据个体户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此附加税费也是根据个体户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并缴纳。

4、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就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申报税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