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丈夫出轨后所写的保证书,如果其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且确实是丈夫本人的真实意愿表达,那么这份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保证书可以被视为夫妻双方之间的一种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成立要件,它就自签署之时起生效。若丈夫的保证书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并未超出他们共同财产的范畴,且不存在被胁迫的情况,那么这份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它是附条件生效的。
要使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双方都必须具备签订协议的法律行为能力。
2. 保证书必须是一方真实意愿的反映,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欺诈或胁迫。
3. 保证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然而,如果保证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那么它将被视为无效:
一、一方使用欺诈或胁迫的手段签订保证书,并因此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四、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