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起诉欠钱不还的个人或组织时,整个法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准备与受理

1. 提交起诉材料

- 原告需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 确定管辖法院:若双方有约定则依约;若无约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 递交所需文件

- 起诉状及副本。

- 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 欠款的证据,如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

3. 法院审查

- 人民法院将审查原告提交的材料,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 若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受理并立案;否则,将退回材料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二阶段:被告答辩

1. 送达起诉书

- 法院将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并通知其进行书面答辩。

2. 被告答辩期限

- 被告需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的十五日内提交书面答辩。

- 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法院将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被告无法按时答辩,可向法院申请延期。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

1. 庭审流程

- 庭审将涉及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等环节。

- 法院将审查证据、查明事实、确认权利义务关系。

2. 判决结果

- 若调解无效,法院将依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起诉条件及期限

1. 起诉条件

- 原告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 被告需明确。

- 诉讼请求需具体并附有事实、理由。

- 案件需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及受诉法院管辖。

2. 诉讼时效

- 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

-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特殊情况下,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时效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详细阐述,我们可以更清晰地了解起诉欠钱不还的法律程序及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