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贷款的申请条件与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1. 法人资格:借款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 三农项目:借款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是经过县及县以上领导机关批准的三农项目。

3. 资金或抵押:借款单位或个人需要拥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或者提供足够清偿贷款的财产作为抵押。

4. 银行帐户与信用:借款单位必须在农业银行或信用社开设帐户,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前往农业银行填写贷款申请表,并附上资产证明、征信报告等相关资料。

2. 资料审核:银行会在大约1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3. 面签通知:如果审核通过,银行会通知申请人到银行进行面签,此时应准备更加详尽的资料。

4. 合同签订:双方将在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借款合同。

5. 贷款发放:银行会在3-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发放到指定的帐户。

6. 按期还款:借款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还款,否则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并影响个人或单位的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农业贷款试行办法》第三条,凡经县(包括县)以上领导机关批准,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经过清产核资,拨足定额流动资金,亏损能按期弥补的生产建设兵团、国营农场、牧场、林场、水产养殖、华侨农场、劳改农场、拖拉机站、机电排灌站、农业三场(即实行企业经营的良种场、种畜场、园艺特产场)等国营农业企业,均可按本办法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

第五条

贷款要按期归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企业要提出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可以延期归还。 贷款要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