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包括:

1、审查遗嘱的真实性。

2、清理遗产并制作相应的清单。

3、按照遗嘱规定组织分割遗产。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5、法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