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认定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应当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合法所有的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的财产,应通过追缴、退赔程序予以追回;如相关财产确属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也不得作为没收对象。在没收财产前,如犯罪分子的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处于共有状态,应当从中分割出属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后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