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写借条落款日期应当写补写借条的那一天。

如果借贷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写借条是可以的,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比较有利。

借条主要内容包括: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的,在书写借条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格式来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写上落款时间的话,但是借条的内容有表述清晰,那么双方的权益同样也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因此借条没有落款日期也是属于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