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逾期利息和借款利息计算如下:

1、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受法律保护;

2、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

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