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认定: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存在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