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行为不是法定过错行为,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就能在离婚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在离婚诉讼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