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个税计算,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

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新的个税税率表(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税率为2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为3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为35%。

【延伸知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企业在计算非全日制用工的个税时,应当以劳动者一个月的总工资为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