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病假不一定需经过单位批准。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员工拥有身体健康权,在其确实患病的情况下享有休病假的权利。企业有权对病假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但是这种审核仅限于形式上的审核。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