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照民法典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可以扣除。违约金作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下支出不得扣除: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赞助支出;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