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后,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对前述犯罪分子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同时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在具备相关从宽情节的情况下,可以在该档刑期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同时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