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的期限如下: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日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7至15日。
领取证件时本人必须要现场进行指纹验证。领取新证时,也必须依法交回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