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他人名誉追究刑事责任如下:

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

2、提交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提交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

诽谤他人名誉的判定:

1、诽谤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能构成诽谤罪,采用各种方式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给他人造成一定的后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较轻的不构成刑事犯罪。诋毁他人名誉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