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的情形具体有以下这些:

(一)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