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与单位协商沟通;
2、协商无果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