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债务也可以进行法人变更,如果公司只是进行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形式方面的变更,则债务依然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公司变更是合并,则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如果是分立,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