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触犯了非法集资罪名的被控主体,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根据相关法规进行严格依法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与以此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非法集资,若此种行为涉及到的财物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即应当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遭受罚金之罚的严厉制裁;倘若行为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所涉金额甚大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会被判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终身监禁,同时还将受到罚金或其他形式的惩罚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