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系指在刑事诉讼实施阶段,公安部门以及审判机构依据特定程序,对于其直接承办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临时性限制人身权利的强硬手段。
本手段之执行对象为现行犯罪人和重大嫌疑分子,旨在解决紧急状态下所引发的问题。
实施此项拘留行为后,公安部门或审判机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告知相关家属。
接到亲人被拘留通知后,家属可了解到具体的拘留类别,如行政拘留或是刑事拘留等,从而能尽快提供必要支援与协助。
对于所有种类的拘留,无论是刑事拘留抑或是行政拘留,公安部门都必须向家属发出反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