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区经济纠纷2025-11-04 08:48
网络账号被朋友借去了开店铺,一直没管,但是平台突然弹出了一个店铺违约金2000元,说一周之内不给就起诉我,我有必要支付违约金吗?

1位律师回复

万州区律师团
法妞问答特邀律师团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若平台规则或用户协议中明确约定账号持有人需对店铺行为负责(如《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则可能需承担违约金‌,且出借账号可能被视为对朋友经营行为的授权,需承担合同责任‌ 。在您向平台支付违约金后,您可以依据您与朋友之间的约定(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向其追偿这笔损失。如果其拒绝承担,您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来解决。建议您查明违约金是因何产生的,并联系您的朋友尽快处理此事,要求其立即支付这笔违约金,并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作为后续追偿的证据。也可以将注册信息变更为您的朋友,避免您后续可能存在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额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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