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万州区一小区篮球场里,比赛正在激烈进行中。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从篮球场中穿过,与正在打篮球的中学生小瞿相撞受伤。通过司法鉴定,老人伤残等级是9级。老人和她的子女认为,老人是被小瞿撞伤,3万多元的医疗费理应由小瞿的监护人承担,然而这个要求却被小瞿的家长拒绝。之后,老人家属找到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认为物业对篮球场的使用疏于管理应担责。老人横穿篮球比赛场地被撞伤,谁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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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律师团
法妞问答特邀律师团
本案中,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长期居住在这个小区内,明知篮球场与一般道路有明显区别,球场上的篮球运动有激烈的对抗性,能够预见横穿球场可能面临的受伤风险,但仍然选择横穿球场,是造成碰撞的主要原因。被告小瞿在合理的时间、专门的场地中参与篮球运动,不应对其正常的体育动作设置过高的注意义务,其撞伤原告的行为并不存在过错。被告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在本案当中也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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