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区综合2022-12-16 09:17
我是在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的,公司领导叫我们在公司官网上购买指定价格600元内500余元的商品,若是不购买,就叫我们辞职,请问您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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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律师团
法妞问答特邀律师团
是否消费由劳动者自己决定,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行为,建议直接予以拒绝,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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