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区损害赔偿2022-10-19 15:03
大学班主任任期1年,在毕业期间逼迫学生签订三方协议,老师让个体经营户签订我们班级的三方,伪造就业率,而我没有签,于是形成矛盾。若之后以应届生身份考上公务员,政审的时候材料都没有问题,但班主任恶意诋毁我,导致政审不通过,可以起诉吗?可以让政审通过吗?(有签订假三方和闹矛盾的证据),谢谢您的回答

1位律师回复

南岸区律师团
法妞问答特邀律师团
您好!对于班主任的行为可以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是否影响政审需要咨询招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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