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1、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不能将其平分。 2、一方的赔款或补偿。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3、个人生活物品。个人生活物品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 4.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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