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军产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本身也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其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 但是此房屋,夫妻可以共同使用,但不是共同才财产,离婚时更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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