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我国刑法根据行为人是否已经遇见危害结果,将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依照刑法第15条的规定,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责任形式。 这种典型的过失被称为无认识的过失。如前所述,“没有预见”只是表面的责任要素,而不是真正的责任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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