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让探视的证据材料可以为书证、证人证言等,具体有:一方拒绝配合行使探视权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保留相关证据后可至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并对不配合一方给予劝告和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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