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下列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 7、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