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工龄病假工资打折违法。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