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1、产权问题,企业兼并或企业产权交易是企业所有者的行为,国有企业的兼并或产权交易,是国有资产产权所有者或代表者的行为。
2、劳动力问题,为实现兼并的绩效,使市场化的企业兼并健康发展,人员安置问题主要应走社会消化的途径,所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健全。
3、资产评估与国有资产增值问题,主要包括:
(1)资产评估的核定标准问题;
(2)资产评估的过程,政府干预过多,未按市场规律进行核算、等价评估与买卖;
(3)债权债务不认真清理,银行贷款得不到安全回收,兼并后留下许多后遗症,引起纠纷。
4、兼并中的政府行为问题,政府以财产所有者的身份,这样或那样地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使企业很难摆脱作为政府机构的附属物的地位,不能完全自主经营。
5、隐性兼并中存在的问题,隐形兼并市场虽体现出一种企业间供需关系的迫切需求,但也的确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企业隐形兼并的程序问题、合法性问题,等等。
6、不公平竞争问题,考虑制定反垄断法,使企业在大市场中按公平、公正、法制的原则开展竞争。
7、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在兼并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是十分重要的。保证条款是买卖双方从法律上界定被购企业资产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公司兼并的法律特征有:
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