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内容包括:

(一)首部

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

2、编号,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写明:[年度];民;字第号。

3、当事人情况,当事人情况,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4、案由,即写明案件的性质。如婚姻纠纷或购销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等。

(二)正文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

(三)尾部

首先写明法院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的态度及调解书的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之后由审判庭人员署名,注明制作日期,加盖院印,书记员署名,左方打出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校对戳。

附模板:

民事调解书

(20xx)X民初字第XXXX号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案由:xx纠纷

基本案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xxx;

二、xxx;

案件受理XXX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xx人民法院

审判员xx

二0xx年x月x日

书记员xx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