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内容包括:
(一)首部
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
2、编号,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写明:[年度];民;字第号。
3、当事人情况,当事人情况,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4、案由,即写明案件的性质。如婚姻纠纷或购销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等。
(二)正文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
(三)尾部
首先写明法院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的态度及调解书的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之后由审判庭人员署名,注明制作日期,加盖院印,书记员署名,左方打出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校对戳。
附模板:
民事调解书
(20xx)X民初字第XXXX号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案由:xx纠纷
基本案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xxx;
二、xxx;
案件受理XXX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xx人民法院
审判员xx
二0xx年x月x日
书记员xx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