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证件有: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有: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核实房屋情况;
2、核实产权是否清晰以及卖方手续是否齐全;
3、标明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4、明确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
5、了解二手房房屋产生的费用是否结清;
6、尽量委托正规中介机构或经纪事务所来代理房屋买卖交易。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