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没有权利不配合调查。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情况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公民即使没有犯法,也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协助调查,不能以本人没有违法行为为由拒绝公安机关的配合协助调查工作。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公民拒绝警察协助调查将面临的后果有:

1、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2)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3)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4)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官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5)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3)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

(4)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

(5)特定人的权利保护。包括妇女、老人和儿童以及华侨的正当利益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3、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依照法律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四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