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一个原告,若是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